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世代對談:我們的二十歲

為了增進更多人能交流對於學生自治理念、提升學生自治組織經營的相關知能,台灣學生自治教育推廣協會,以及青平台基金會合作主辦有為期兩個月的「學生自治工作坊」活動。利用週末的時間聚會座談,藉由對不同議題的交流與互相學習,於本月28日舉行了最後一場講座活動,特別邀請到青輔會前主委鄭麗君,來與學生自治的夥伴們來分享「我的20歲」,並暢談校園民主的實踐經驗。
鄭麗君首先回憶道,當初參與「野百合學運」的夥伴們,站在一個歷史的轉捩點上,在解嚴以後,台灣政治進入急速自由化的過程,學生們開始走出校園,從校園肥皂箱走到社會裡。「那時候在校園裡面,(學生自治)是不被校方所支持的、是被校方所控制、沒有言論自由的。做刊物是要讓校方審查、成立社團可以是娛樂性的、服務性的,但不能是異議性的,名字有「台灣」都不行。」鄭麗君笑著說。
面對當時集權的國民黨政府,許多運動路線也交互影響擴展。在校園民主運動的同時,這些學生也被捲入農民運動、婦女運動、勞工運動,乃至於抗議萬年國大的政治運動,藉由學生身分在社會裡的位置,試圖為弱勢發聲,批判之餘也提出各種更好的可能。然而,在逐步民主開放,甚至在政黨輪替之後,學生自治似乎又陷入另一個瓶頸;政治大學學生前會長的許韋婷忍不住提問:「對於現在的政黨惡鬥,政治已經簡化為藍綠的口水戰了。民眾的不滿,可以從投票率下降看出。當人民對民主不再熱衷,學生自治如何重新發揮影響力?」
擔任過師範大學學生會會長的林少軒則指出,在當前的學生自治上,面對更多事務上的問題,包含知識和技術上各方面,因為專業的代議政治,包含財務報表、議事提案,往往上手之時就是卸任在即了。另一方面,學生會的公共參與內涵也受到挑戰,穿著西裝發名片蔚為一種文化,辦的活動也多以娛樂化取向。
鄭麗君承認,台灣的現況的確仍有許多東西尚未被撼動,所以雖有民主的行至或體制,但是運作的文化內涵,仍有待對話、改革。鄭麗君並進一步分享她在法國留學的觀察:學生們在可容納幾百人的大禮堂開會,所有人開放辯論,展現各種對話和衝突,學生們集體表決要不要上街頭、要不要罷課;在跨校的動員上,藉由深入的組織和聯盟,學生們展現了相當的主體性,也實踐了參與式民主的理念。鄭麗君勉勵在座的學生自治夥伴,帶動校園對公共事務討論的氛圍,並且在機制內發揮影響力,而在培力賦權的討論過程中,也相對提升討論的效能感,讓「民主」成為一種生活態度。

民主如何不會淪為「民粹」?席間有學員質疑,很多時候,多數民眾做的決定往往會受限於資訊公開程度,或是受到意識形態的影響,而結果卻不一定是共善的,更有甚者,會成為多數暴力。鄭麗君以澎湖反博奕的公投為例,指出人有一種普遍的欲望,就是要成為自己生活的主體,因為社會是共同的,所以要用什麼制度來治理?她進一步闡述,民主不是一個完美的制度,但基本上不會走向極端,而其中更重要的是「尊重人的價值」,所以當多元價值背後必然要處理的衝突,憑藉著公共討論就有可能開啟共善的未來。鄭麗君指出,「民主也有很多問題,政治菁英謀私利、自我榮耀的欲望,或是分配資源給私屬、友好團體,所以近來有由下而上的審議民主,藉由彼此溝通說服,這種共同思考的參與,來補充代議制度的不足和壟斷」。
鄭麗君進一步表示,「民主的價值是做中學的、藉由一次一次的練習來達成。民主最大的理想,是為了公眾的議題去論辯、捍衛,為認同的價值而堅持。經由互相的溝通說服,試著去了解別人,去彼此主張…我們都誤以為有了投票權就是民主了,更困難的是這種民主的文化。」因此鄭麗君與在座的學生自治夥伴勉勵,校園民主與學生自治,有兩個重要意涵:一是自我治理的社群,學生會只是一種機制,並非把這個機制運作好就好了,而是要問自己,是不是能形塑這種校園治理的能力?其次,就是民主的練習,藉由實踐公民內涵的過程,讓校園成為民主啟蒙的場域。
鄭麗君與大家一同期待,懷抱著民主的理想和熱情,在自治這條路上,其實有無限想像的可能;經由解放公民的智慧,教育會打破現在一對多的權威教育,社會上會非常的不一樣。只要有對民主信念的熱情,和強大的意志力,就能開啟參與帶來的強大能量,這也會對公民社會的行程帶來深遠的影響。鄭麗君最後表示:「在我們那個年代的學生自治,與社會全體都有緊密連結,而現在也還是,鼓勵大家!」

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

評鑑行不行?來聽學生說分明!

為了促進大專校院學生社團活動進步與發展,教育部每年都會辦理「大專院校學生自治組織評鑑」,以期發揮鼓勵學生參與社團活動、協助學生社團健全發展的機會。但是在執行面上,是否官方政策能讓學生有實質的感受?學生又怎麼看待「學生自治組織評鑑」?

本月21日,學生自治教育推廣協會所辦理的「學生自治工作坊計畫」,特別以此為題,邀請到第二屆教育部學生自治及公民教育實踐政策諮詢小組召集人陳映儒,以及身兼青平台基金會會務總監、同時就讀於台灣大學城鄉發展研究所的謝昇佑,與各大專院校的學生自治幹部進行與談。
關於評鑑制度,是不是有可能會使會造成繁重業務?陳映儒指出,由於各校的背景不一,如果要訂定評鑑辦法,有可能會有很多的紛爭,於是教育部曾以「試辦」作為解套及評估的方式。謝昇佑回應道,評鑑制度作為一種「積極的自律」,一方面有可能促成學生自治的動力,讓某些事情能有實踐的動機,但另一方面,「消極的他律」卻有可能因為某項目不在評鑑制度中,就不會主動積極去發展學生權益。
實際上,評鑑做的好壞並不能代表一個組織的優劣。謝昇佑指出,學生有權利要求要「自治」,背後的重點不只是「自由」,而是藉由「自律」的輔助,使之不會成為盲目權力。也許評鑑制度是一個管道,但是「評鑑會造成學生會的約束力,應該以各校狀況不同,而有所不同才對。」謝昇佑說,並期許應該要擴大使用者(學生)的調查,並將使用者的意見回饋機制,作為組織調整的參考依據。
陳映儒表示,評鑑作為一種外部檢核的標準,評鑑量表裡理規範的東西,其實都是規範一些很基本的一些東西。陳映儒進一步說明,評鑑量表是可以依學生意見進行刪減或修改的,而且他認為,評鑑制度有其互相監督的機制的作用,也就是說,藉由評鑑制度,便能進一步掌握組織的活動成果、財務報表等等。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學生會長廖彗評就表示,評鑑量表可以讓她進一步知道,哪裡還有進步的空間,而哪處是既有的優勢,使之能更容易掌握狀況,得以精進。
座談最後,謝昇佑期許,學生會能避免淪為評鑑的機器,並指出評鑑制度只是一種手段,但並不是唯一的手段。陳映儒則強調,在不干預學生會主體性的前提下,評鑑機制應以時間做循序漸進的改進,最終做為內部制度化的管理方式。

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

學生自治經驗傳承 許韋婷勉學弟妹勇於承擔

本月11日,政治大學學務處邀請政大第六屆學生會長,許韋婷夥伴與政大的學弟妹們分享學生自治的經驗。許韋婷目前為台灣學生自治教育推廣協會籌備委員、青平台基金會專案經理。許韋婷表示,希望能借由組織協會、回校分享等過程,能夠深耕民主教育、健全法治的精神,並促進學生自治相關知識的傳承。


圖片來源:政治大學學務處

為了落實學生在校內的主體性展現,許韋婷在學生議會秘書長任內,試著將議員們組織起來、擴大議員角色所能發揮的功用。在協助修改校方的組織章程同時、她也爭取增加各級會議學生代表的席次;她藉此對校務會議代表們呼籲,在參與會議前應該要事先作功課。有想法、有論述,對自己的發言負責任,「老師才會瞭解你是認真的。」許韋婷強調。

此外,許韋婷回顧大學時候的相關參與經驗,表示在這些過程中,讓她學習「如何以多元的角度去思考不同的問題。」例如她從第一時參與過政大「福全豆花」事件,因此到附近的商家尋求連署,建立友善消費的行動;在大二時,因為擔任學生會秘書長,不但要負責協調組織部門內的糾紛,還協助會長與各部長溝通。

而在她學生會會長任內,進一步與台大跨校連結、推動大學法改革的經驗,建議當今的學生自治,不應鎖在小圈圈內,應積極重視學生的權利,與不同的人對話,並與社會上建立連結。她也指出,學生會應該運用會費做更多與學生權益有關的事,至於逸樂化的許多活動,就「應該要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對照著學生會與學生議會的經驗,許韋婷認為,「學生會幹事會與議會應該是良性的競爭,相輔相成,相互激盪成長。」然後共同在校園裡落實學生自治、展現校園的主體性。許韋婷指出,在學生會服務的壓力比一般社團大,承受的壓力和磨練都更多,但只要用心去做、學習承擔責任,所經歷的磨練肯定比參與一般社團還要大。許韋婷勉勵學弟妹們說:「你在這裡可以學習把理想付諸實行,收穫也會更豐富。」

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紮根民主 法規制度不輕忽

從學生自治的監督制衡,到大法官684解釋,一起來說分明!

學生會若要有自主管理的能力,則自治與監督的制度就需要健全,避免校方過度干預學生自治的獨立性。有鑑於立法、行政的制衡,在各校仍有許多進步空間,「學生自治工作坊計畫」舉辦第四場即以「學生會法規及財務制度的建立與困境?」邀請到戚宏宇跟易俊宏來與與會者分享。戚宏宇是來自具有傳統歷史的東吳大學學生議會議長,同時易俊宏則以在嘉義大學學生議會議長的草創經驗來與與會夥伴分享,並與在座多位學生會/幹事會夥伴討論各校的議會監督經驗,並進一步與大家來討論學生自治團體的現況。

易俊宏指出,學生自治的風氣不歸咎於整體風氣,許多幹部其實都難辭其咎,重點是有沒有將身邊的議題發掘、引發公共討論。以嘉義學生議會的經驗為例,由於前身為嘉義師範學院和嘉義技術學院,大部分的學生個性也趨於保守,比較難以與學生自治做為連結。易俊宏分享到,在其任內除了基礎的議事能力訓練之外,在將社會資源帶入校園的同時,也將學生也帶入社會議題,以身作則地實踐公民權,讓學弟妹們可以累積經驗的同時,也能發展自身的能力。易俊宏還分享了另一項作為,成就是創立書面報紙,有鑒於目前多數的學生會、議會,都僅以部落格或bbs,作為會議紀錄與同學互動的介面,往往成效不彰,而藉由報紙的形式,可交由各院系的學生代表帶回去發放,使得更多人可以看見學生議會做了些什麼。

東吳大學學生議會議長戚宏宇則分享,身為一個歷史以悠久的學生議會,東吳大學有其傳統。不同於多數學校的學生議員是由非各系所配額,東吳大學是依照年度全校人數,採分配比例採自願制,導致議會代表多為法律系所的學生;在此狀況下有其優劣;優點是在制定、修改法規上,都能有相當的素質,缺點則是在為學生發聲時,意見不免傾向某一個系所。此外,宏宇也提到東吳的學生議會權力相較其他校園而言是相當大的,校長甚至會在校務會議上,主動關心議會近期的活動;戚宏宇指出:「學生自治應當在大學中保持開放,尤其是學務會議,為什麼跟我們切身相關的事情,到了大學,還不能參與討論、還要依賴學校老師幫我們決定?」

為了進一步切合校園主體性的討論,在工作坊的後半段,特別針對大法官釋字684號進行討論分享。易俊宏分析到,當初因為萬能科大的退學案,而引發的大法官釋字684號,是回應了憲法第16條的規定,意即「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在此,「人民」指涉每一位人民,當然也包含學生。因此,學生自原先特殊的權力關係中獨立出來,學生們能針對自己權利侵害狀況,對校提起申訴、訴願及行政訴訟等;釋字684號也同時讓校園符合到法治國家的體制內、也正式了學生自治的法源依據。

戚宏宇指出,在東吳大學,校方與學生議會已主動著手修改各章程法規,以切合684號解釋令的精神,在落實學生救濟的時候,也同時釐清救濟的本質與必要,並給予法制保障。戚宏宇指出,「解釋文促使每個學校更注意和學生相關法規的訂定,學校也會針對校內法規做全面的檢討;未來很多校內委員會都會開放讓學生參與、納入學生意見」。

至於論及學生自治在各校運作的獨立性,以及相關制度的建立/運作情況時,政治大學生會會長林家興指出,學生議會對於法規的熟稔度還有許多可以進步的空間,有時為了制衡而操作,會讓制、法規淪為一種窒礙。東吳大學學生會福利部副部長詹培昕也表示,「一般學生對於學生議會並沒有概念,因此在制度和章程的運作上,需要普遍推廣相關的概念意識。」詹培昕進一步建議,各校在傳承交接上,需要將相關課程列入幹部訓練中。

前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長林少軒則在最後與大家共勉,有鑑於學生生份的特殊,相關的知能與訓練,容易在各校的傳承中失落,導致於訓練不足。他出版《踏入學生自治的世界》一書的動機也是在此,光憑口耳相傳的法規制度,難免闕漏;此外,發起「臺灣學生自治教育推廣協會」,建立相關平台網絡,讓學生自治的專業知能不只是侷限於書籍,也讓各多實務經驗得以檢證、交流。法規制度看起來瑣碎,卻是學生主體性的保障和體現,長遠來看,對於台灣民主轉型的深化也有「百年樹人」的助益。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體制內外的校務參與&學權工作

  • 與談人:
     張道琪(學權小組)
     林少軒(前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長)
一、前言
張:治校的三個位置:行政人員、學生、教師,處在不同位置對學校的想像不同,得先了解我們所面對的位置,才能理解壓迫與分配的問題。在體制內的溝通管道,例如校務會議,學生或者沒有席位,或者缺乏充分發言的機會,學生明顯是受壓迫弱勢的一方。因此,當我們所說的體制外,就是學生自己創造其他的溝通管道,與學校或體制對抗的可能。

林:道琪是因為對學生會失望而轉到體制外,我則是想要進入改變學生會。在學生會處理衝突的經驗裡,我學到傾聽他人瞭解對方的訴求才能創造雙贏,我認為學生自治就是處理自己與所處環境的權利和義務,由大學法賦予保障,並且尋求全體師生和諧的共識,自治不是讓學生獨斷決定,同時要兼顧學校、社會的認同與承認,促成更多的合作機會。



二、持續從事學生自治的理由、以及所看到其中的問題為何?


張:有兩個問題,一個關於學生會代表性,一個是學生會內部參與者的意識問題。清大研究生六千多人,研聯會投票數只有一百多,要作為研究生代表的基礎很薄弱。學生會成員意識,有一個問題是學生一下子從自己變成代表,還未意識清楚前就要跟學校對抗,我認為在尋求師生和諧關係前,學生要先認識學生是什麼,知道何謂學生權益,進而再去尋找戰鬥位置不論是否進入學生會裡。

林:和諧不是指乖乖聽從老師的話,而是用理性的態度在會議桌上談判,即使現場氣氛針鋒相對,在會議上還是能夠解決很多事情。另外,學生會也有必要受到正當性的檢驗,看是否真的達到反映民意的功能。


三、對於「體制內就是被收編,作學校的傳聲筒」的說法有什麼看法?
林:走上這條路就會面臨這些質疑,也有看過覺得穿西裝當代表就很風光的人,不過要認清自己的界線,當代表要傳達的是學生的聲音,如果進入會議需要經過官方名單審查,那這種會議乾脆就不要參加了。

張:之前高師大有發生過一件事情,使得我們學權小組發現原來各大學裡仍然有戒嚴法的存在,內容不一,因此我們開始針對大學的學生權利做普查。我們的夢想是,如果我們是對的,就能夠獲得多數的認同進而造成改變。


四、對於「體制外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反而造成對立」的說法有什麼看法?
張:反抗是由於受到壓迫,但是反抗不該變成暴動,體制外就是希望把反對力量組織起來形成民意,成為一股可討論的力量。

林:當學生與上層溝通時,我認為我們該用他們能接受的態度以達到溝通的可能,否則衝撞後曲終人散雙方都不服氣,也沒有共同討論問題。

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透過「學生自治組織」實踐校園公民意識



由於學生自治實際的狀況各有差異,而各校學生自治組織的運作模式與組織文化也有所不同,為了學生自治夥伴讓有更多交流彼此經驗的機會,「學生自治工作坊計畫」第二場,主題定為「學生自治組織的各種可能性:學生工會、學生政府與其他」,邀請了四位傑出的現任學生會會長,共同來分享在體制中的經驗,以促進校園自治的提升。本次的工作坊,由前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長,《踏入學生自治的世界》一書的作者,林少軒夥伴主持。


首位在工作坊分享的與談人,元智大學學生會長林鈺樺指出,學生會是學生和學校溝通的平台,性質在理論上如同「學生政府」一般,並複製了民主制度政府的某些形式。然而在實際運作的過程中,時常遇面臨學生會熱情的要爭取學生權益時,校方卻態度消極、避重就輕的問題。也因面臨校方的不重視,「學生政府」的概念形同虛設另一方面;也因為學生社群不重視其功能,致使學生會漸趨式微。而目前元智大學的學生會費,則是由學校全額提供。鈺樺在分享學生會理念的同時,也分享了許多擔任學生會長過程中許多的甘苦談,不時令在場的夥伴發出感同身受的笑聲。

第二位分享的與談人,文化大學學生會理事長林芯誼在分享的一開始,提及「工會」與「公會」二辭之間的差異,芯誼指出,用「學生工會」一詞來描述學生會的運作模式並不恰當,學生會應作為一種「公會」,應該成為一個「法人組織」,會員可作聯誼、交流、取得相關新知、資訊等訊息,而「公會」的目的,則是在於爭取會員之福利與權益,以及成為對於學校與政府建言之管道。文化大學在組織架構上,採用理事監察制度,避免「學生政府」架構下的三權分立,出現「學生會」與「學生議會」在實際運作及代表性上會面臨的問 題。文化大學學生會內設「理事會」、「監察會」、「會員代表會」、「選舉委員會」等分工,並期許學生會能成為學生與校方協調的平台。

第三位分享的與談人,政治大學學生會長林家興在提到學生會經營理念之前,提及了一段參選及擔任學生會長的心路歷程,家興在參選學生會長之前,原本只是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夥伴共組讀書會,然而也因為對於校務關心的熱情,促使家興及其好友們共組競選團隊參選學生會長,並且最後成為學生會的工作夥伴。家興以「政變」做為競選口號,目的是要重新改變政大的校園風氣 及學生自治組織前幾年式微的現況。家興希望藉由制度的重新建立與促進公共事務參與,以擴大學生自治的基礎,讓學生族群能由了解到認同,理想上希望能促進知識份子的社會責任。

最後壓軸的與談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學生會長廖彗評進行分享。在彗評在分享的過程中,展示出學生會一整年的活動及成果表現,充分令人感受到德明學生會驚人的執行能力與扎實的工作表現。彗評認為學生自治組織在理念上,應首重先權益、再談福利,不應讓許多娛樂性的活動,例如畢業典禮或是演唱會,耗去大部分的力氣。在實際校務參與的過程中,透過活動設計的方式,能夠吸引更多同學們的關心及參與。

在結尾的討論與分享中,鈺樺則指出,學生會必須先去思考,可以給學生什麼,例如就業競爭力等等,讓學生看見學生會後,再藉機擴展視野。家興則進一步表示,如果未來能進一步集結各校學生會,在更長遠的期程來看,學生自治也能在社會的民主深化中,發揮相當的影響力。在工作坊的結束前,主持人少軒則與各位夥伴共勉:「從事學生自治工作,必須莫忘初衷;而任何的學生會制度,都必須以實踐校園民主為願景,服務在校同學為目標。」

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

用想像力改變世界!學生自治工作坊開跑

清明連假之始,在台灣學生自治教育推廣團隊青平台基金會聯合主辦下,「學生自治工作坊」計劃展開第一場活動。這場以「什麼是學生自治?」的座談,邀請到《踏入學生自治的世界》的作者林少軒,與前政治大學學生會會長許韋婷進行對話,席間並與各校學生自治幹部,以及許多有意參選的人,共同展開交流、學習。

許韋婷首先以自己在政大的修改校方的組織章程為例,指出學校作為學生的主體性,理應參與校務決策,並且還要有能力提案,並非只是形式上的參與。接著,擔任政治大學學生會會長任內,也正好時值「大學法人化」的爭議之時,許韋婷聯合了當時國內各大學的自治幹部,在《大學法》修正的同時,也為學生自治提供有法源依據。

在修改完大學法之後,有沒有實質落實學生的校園參與?有機會在外演講的林少軒表示,在某個相關的研習場合中,「現場竟然有1/3的學生會幹部不知道什麼是行政會議,另外1/3是知道但沒參加過、最後的1/3是不知道自己參加的是行政會議」。驚訝之餘,林少軒興起了寫書的念頭,並藉由擔任過教育部「學生自治及公民教育實踐政策諮詢小組」召集人的經驗,進行相關的調查研究。林少軒分享道,調查的結果大大打破以往認知的刻板印象,例如具有指標性的國立學校,投票率有卻會低於私立大學,某種程度上,是反映了私立大學學生會,在校園經營與組織認同上,是勝於國立大學的。

身為具指標性的國立大學學生會會長,許韋婷話鋒一轉:「我們以前遇到高教的問題,都會有篇幅報導學生會的立場,我們在任內其實都會接到不少電話,那現在呢?」許韋婷指出,在離開校園之後,發現學生會漸漸式微的趨勢。「如果有某個高等教育的規定是不合理的,那各校學生會會長跑哪裡去了?又或者是有人在推動討論和改革,為什麼媒體不再關注 了?是學生自治不見了還是不被在乎了?」
林少軒藉此說明台灣學生自治教育推廣團隊的成立緣由,是試圖解決許多各自觀察到的問題。除了許韋婷的觀察以外,還有行動力的衰退:「就算今天學生自治納入體制中,這些人去開會,好像以為坐在那天發言,就是公共參與了。」而為了增進對學生自治組織的相關知能、促進對於相關治理念的交流,志同道合的夥伴們,便著手規劃成立社團法人的立案事宜。許韋婷並進一步邀請席間參與的夥伴們,能在接下來的系列活動中,呼朋引伴、共襄盛舉。